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创建于193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与科研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专科教学医院。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师岗位,职数11名; 医技岗位,职数4名; 护理岗位,职数3名; 医学科研岗位,职数3名; 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管理等工作。 2.招聘条件 (1)医师岗位:呼吸内科、胸心外科、中西医结合科等专业,临床医师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2)医技岗位: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医疗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护理岗位:护理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医学科研岗位:生命科学、基础医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及学位,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熟练掌握相关领域的实验技术,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5)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卫生事业管理或专业技术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注:外省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上海市肺科医院人力资源处邮箱:feikejob@163.com。医院根据收到的简历,对照应聘条件进行审查。 3.面试及考核 单位组织进行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试或考核。 4.考察 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 5.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政民路507号 邮编:200433 联系电话:65111879 E-mail:feikejo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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