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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长期为学校的发展做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符合招聘计划岗位要求,能胜任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相应工作;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有行业企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工作经验的需在原单位工作表现良好。 3.应聘人员须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岗位要求: 1.党员或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 3.心理学专业或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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